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哪些财产,财产保全是冻结所有资产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哪些财产



1、诉前财产保全可冻结哪些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1百02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2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1致。 (1)财产保全的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1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1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3、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第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1是由当事人申请,1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当事人申请,1般是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1方提起,但也不能排除被告1方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不是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2,提起的原因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发生的原因,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因1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情况。 第3,提供担保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的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4,裁定的时间不同。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适当延长作出裁定的时间。 第5,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解除,则是以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条件,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查封、扣押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以及其他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

1、申请诉前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1百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2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1致。

财产保全是冻结所有资产吗



2、财产保全是冻结所有资产吗

财产保全不会冻结被告所有的账户,只会冻结和本案有关的财产的。如果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话,就应该在3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不然财产保全就会自动解除的。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1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1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02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为什么美国可以随意冻结外国企业或个人资产?难道钱都存在美国了?还是欧洲国家都听他的?



3、为什么美国可以随意冻结外国企业或个人资产?难道钱都存在美国了?还是欧洲国家都听他的?

肯定是他们的钱都存在美国,资产都在美国,虽然他们鼓动本国的炮灰们咒骂美国,敌视美国,仇恨美国,但这些被制裁的人和他们的老婆儿女子孙显然喜欢把钱存在美国。

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吗



4、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吗

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主要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但是有不能冻结的例外,如生活必需品、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冻结的财产。

1、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吗

1、冻结财产是冻结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主要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但是有不能冻结的例外,如生活必需品、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冻结的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06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2百4十9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冻结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 冻结财产的期限需视情况而定:

1、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6个月;

2、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2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网贷逾期被债权转让后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只冻结了1000块钱



5、网贷逾期被债权转让后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只冻结了1000块钱

已经转移。网贷逾期是指用户在网上申请贷款之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还款,在逾期之后被债权转让后申请财产保全只冻结了1000块钱是对方账户的钱已经转移,只有1000元的原因。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夫妻1方犯法财产都会冻结吗



6、夫妻1方犯法财产都会冻结吗

法律分析:夫妻1方犯法,不会冻结另1方的财产。夫妻1方的债务由1方的财产承担,所以法院是不会冻结另1方个人存款,但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冻结,但要通知共有人。不过这要取决于法院冻结另1方财产的具体原因,如果涉嫌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随着后续的调查,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把另1方的账号也冻结,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两个人偿还的,所以不会只冻结1个人的账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4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