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问题?为什么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1、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问题?
请手中持有票据,谁就享有票据权利,对方转让给你公司,为什么他再拿走支票?再说客户背书支票给你们公司,应该是客户签章,为什么让你们签章?只有债务人才在票据上签章,债权人不签章。客户背书支票给你公司,客户是背书人,你们是背书人,支票的背书有两个要件:一是背书人签章,就是客户要在支票背面的”背书人签章“处盖上转让人的印章,在上面的”被背书人“处填上你们公司的名称。二是交付,就是签章完成后,必须交支票交付给你们公司,背书转让行为才算最终完成。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不能只签章不交付,也不能只交付不签章。我国票据法规对以上这两种转让行为都不认可,也不保护。以下是我国《票据法》对背书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第27条是背书的定义和程序。本条第三款,明文规定,转让票据权利,应当背书并交付。第四款规定背书时必须签章。第30条规定,背书时必须记载被背收人名称,就是背书行为必须记名。)。
2、为什么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国家对于现金管理是有相关法规的,按《现金管理条例》来,企业间往来只能通过银行转账,因此,现金只能做为企业自身备用金来零星支出用,不能背书转让等用于往来。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现金汇票就是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有效期是30天,银行汇票同现金支票性质基本相同,不同点就是现金支票只能在本地区使用,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现金支票可以进帐户,也可以取现金,银行汇票是全国各地都可以使用,可以取现金的。扩展资料: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包括:(l)收款人姓名或单位;(2)汇款人姓名或单位;(3)签发日期(发票日);(4)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5)汇款用途;(6)兑付地、兑付行、行号;(7)付款日期。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3、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1、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现金类的金融票据都不能转让,但是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转让,因为如果转让的话就会扩大支票的使用范围。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二、转账支票可以背书给个人吗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给个人,但是不能超过5万,一般要出具个税完税凭证。另外,背书给个人的办理流程分为四个具体步骤:
1、出票;
2、交付票据,也就是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
3、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4、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背书时由收款人签字。正面抬头写收款人姓名。用途写劳务费。填进账单,收款方写姓名,账号写收款人在该银行开的户的账号。
4、为什么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托收承付的具体含义?
现金支票是不能转让的现金支票要求出票人与收款人、背书人为同一人,所以无法背书转让。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