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贷和在建工程抵押区别,房屋开始销售后,为什么有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
1、开发贷和在建工程抵押区别
开发贷和在建工程抵押区别,开发贷是以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条件,通过抵押在建工程来作为向银行签订合同的条件,开发贷是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银行1般要求以申请贷款项目用地或在建工程设置抵押。开发贷基本按照监管的规定,以在建工程做抵押,做封闭式运作,在建工程做抵押则是对开发贷的1个条件,可确保专款专用在项目上,将对贷款资金使用和流向、资金回笼都进行严格限制。拓展资料
1、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的区别
1、抵押人不能作为第3人为他人进行担保。
2、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担保,而不能为其它性质的债权进行担保, 当在建工程竣工时,如抵押权尚未消灭,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已竣工的房地产上重新设定抵。
2、房屋开始销售后,为什么有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预售之间没有必然的限制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的。 当房屋建设到符合《房地产管理法》44条的规定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时,开发单位就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 当房屋建设到1定程度,开发商为了解决后续建造资金,经和银行协商1致,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建成的资产设定抵押权时,只要主债权合同有效,并签订有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就可以申请在建工程抵押。 扩展资料: 就在建工程而言,往往还涉及第3人的利益,约定了抵押期限,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第3人的利益。 在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在建工程的抵。
3、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问题1: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条件 《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进行了明确,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
4、已在建工程抵押是什么意思
1、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拓展资料:
1、风险提示∶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2、价值确定风险,
3、合同风险,
4、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冲突的风险,
5、划拨土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房地产开发形成的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商品房预售冲突的风险,
7、在建工程抵押权与税收优先权冲突的风险。
2、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
5、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1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