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贷首期扣款的日子,为什么我一直没收到扣款短信,农行房贷每月每次扣款过后都有短信提示剩余本金。如果我提前还完
1、我房贷首期扣款的日子,为什么我一直没收到扣款短信
你好,你可能是没有开通短信的业务,房贷还款需要开通短息业务手机才会显示短息提示。借贷者可以去银行开通短信业务。房贷扣款短信业务开通流程:
1、借贷者需要到办理房贷的银行;
2、出示按揭的资料以及按揭卡;
3、银行柜台办理个人业务;
4、开通短信业务;
5、办理完签字就可以了。
2、农行房贷每月每次扣款过后都有短信提示剩余本金。如果我提前还完
如果你想要提前还款的话,贷款3年之内还掉是最合算的,因为还的时间越长,利息就越多。所谓的提前还款,还的就是本金,因为每个月的利息都是根据你未还的本金来计算的,本金还完了,利息也就没有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3、你好,请问为什么每月还房贷,短信通知扣款的银行卡尾号与我实际的卡
一般是这样的.你贷款的时候银行让你办张卡或者用你已有的卡做为还款的帐户,只要你卡里有够扣款的钱到时就自动扣的.至于有无短信体醒什么的那是看你有没有开通那种业务了。
4、每月21号还房贷,银行21号0点扣款,这月忘了,21号下午往卡里存钱有影响吗?是不影响信用记录了?
一次两次逾期不要紧,不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后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很严重。
5、我房贷首期扣款的日子,为什么我一直没收到扣款短信
房贷首期扣款的日子,没收到扣款短信的原因如下:
1、银行系统延迟的,可以拿着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查询。
2、可能是没有开通短信的业务,房贷还款需要开通短息业务手机才会显示短息提示。借贷者可以去银行开通短信业务。 拓展资料:银行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时要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个人财产情况(企业:公司业务状况),使用期限,选择的贷款种类,抵押物,偿还能力等基本信息。
2、递交贷款资料:这里主要根据贷款种类以及银行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证件资料、收入证明资料、信用状况资料、抵押物资料、担保资料。贷款用途资料等。
3、银行做贷款调查:银行接到申请后开始对借款人的贷款情况做基本调查,原则上是看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在这个基础上评定贷款风险。以及所涉及融资产业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4、相关手续办理:这里主要指的是抵押贷款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手续,由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价值评估报告,报由银行审批。
5、审批通过,面签合同:审核通过在全方位的考察此笔贷款后,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经过相应银行管理部门审批然后就可以去签订合同,如果是抵押贷款,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
6、一般信贷额度充足的情况下银行放款速度会比较快。但遇到信贷额度紧张的时候,只有耐心等待了。银行房贷审批一般要多久:选择不同的银行,不同的时段,审批时间也是有所差异。例如工行房贷审批时间一般为2-3周,慢的时候2-3个月也是有可能的。具体时间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以及银行贷款额度是否充足和当时的政策有关。
6、房贷扣款短信为什么没有了?
正常情况下,如果借贷人开通了短信通知提醒,那么在扣款之后是会有短信通知的。如果没有通知,可能是银行延时发送或者借贷人自己关闭了。如果想要确认扣款是否成功,可以登录还款行网银账户或者咨询客服问清楚。 拓展资料 贷款利息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