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中国农业银行为何不向返乡创业农民工放贷?我所属县乡农业或农村信用社极少见到向返乡农民给于贷款,极便
1、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有两种意思:
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1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1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
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扩展资料:回扣包括两种:1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另1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1点区别。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扣。
2、中国农业银行为何不向返乡创业农民工放贷?我所属县乡农业或农村信用社极少见到向返乡农民给于贷款,极便
您好,老实说,这年头没关系是不容易贷款的,还好我在中国草根老板学府里面学到了白手借到20W的奥秘,为我创业筹集到了第1笔资金。
3、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
1.第1种:给客户房贷款的同时要求客户回报,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1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第2种: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2.回扣是指:(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1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4、2022年各银行为什么都让贷款
国家调控,商业需求 银行是1家主要以存贷款利差来获取利益的专业机构。银行是国家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服从国家的相关调控政策。
5、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对农民的好处以及其他的各种意义 越多越好 但要准确
小额贷款公司与村镇银行的区别有3方面:
1、业务范围不同,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村镇银行经行政许可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并可通过吸收农民存款,再以合适的利息贷给需要的农民,为农民提供金融护航,在这样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吸收资金就更多,可服务对象就更多;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只单向经营小额贷款业务,那么可服务对象就要相对较少,且局限性大。
2、村镇银行的目的是支农和服务当地,规定“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4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及“最近4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支农和服务区域的局限。
3、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本质区别在于村镇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由只贷不存的专业贷款机构转制为既能贷款又能存款的村镇银行,需要通过引进银行业机构作主发起人、最大股东,以确保机构安全运营、健康发展,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客观规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从根本上保护存款人利益,防止重蹈上世纪9十年代农村基金会的覆辙。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对农民的好处以及主要意义,即为有效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现状,确保村镇银行支农方向不变,加强和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农业银行不向农民贷款正常吗?
县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获得者每人须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存款3万元,科级2万元,1般干部1万元,存款期限为两年。当地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在短短3个月内,储蓄存款就分别流出1000多万元和1200多万元。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严重的扰乱金融秩序行为,政府以强制手段干预人们的存取款自由,是绝对违法的。然而这却是很久以来让我最为感动的新闻之1。“与其坐着等死,不如冒险1搏,为百姓做事真的丢了职,我们也认了”,县委书记王家斌这番悲怆之言,让我肃然起敬。 尽管我们有1千个理由指责王家斌们“胆大妄为”,却不得不正视导致其做出“突围”选择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严重萎靡现实:即使是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即使有“穷人银行家”尤努斯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触动,农村以及农民仍是实实在在的“被银行遗忘的角落”,特别是在面对天灾人祸以及孩子上学、老人生病等急需用钱之时,农民只得透支未来幸福去4处寻借非法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似乎是唯1还向农民发放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但是它们的存款来源越来越少,且不能在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相反,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都被剥离了,它们却仍旧背着历史的包袱。农村信用社在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全国原来有近6万家,现在只剩下2万多家了。“帮信用社就是帮农民”的无奈现实,让王家斌们选择了“突围”。 美国法律规定所有银行必须拿出10%支持农业,我国亦有同样规定,只不过从未得到严格执行。4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都不向农民贷款,尚且可以不论;那么,挂着农字的农业银行总该向农民贷款吧?现实情况却是:大型农业加工企业还有可能拿到农行的贷款,养殖专业户、农户则根本不可能在农行贷到款。新闻中,托克逊县农业银行行长徐玉梅也说,近两年,除大型企业质押贷款和信用企业贷款外,几乎没有给农业生产发放过贷款。 记得小的时候,我们镇上还有1家中国农业银行,后来就没有了。城里的农行网点越来越多,农村的农行网点越来越少,这应该是普遍现象。然而农行在成立之初,“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即便到了今天,农行改革的十6字方针第1条仍是“面向3农”,那么,农业银行究竟是怎样“面向3农”的呢? 是的,作为商业银行的农行需要赚钱,但农行同时还是国有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公共义务,至少应配得上名称中的“农”字。何况,尤努斯的经验证明,向农民贷款并非不可为,并非不能盈利——尤努斯的银行,依靠“联保贷款”模式,在贷款人没有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情况下,创下了高达98%的平均偿还率——关键在于农业银行愿不愿意做出应有的努力。 我始终认为,农业银行不向农民贷款是不正常的,农业银行更多的网点不应该在城市而应该在农村。与王家斌们无奈的悲情选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融机构对广大农民贷款需求的熟视无睹,这种状况早该改变了。